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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2 17:09:20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第六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

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一些机动车检测机构为了追求利益
采取了违法手段
如篡改数据、使用作弊设备等
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为加强监管,提升行业规范,近期,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一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并对查办案件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中山市东凤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予以表扬。

 
其中
深圳市宝安区查处
机动车检测站违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入选典型案例
一起来看看吧~
 

典型案例

 
深圳市宝安区查处机动车检测站违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案件简介:2023年5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柴油货车污染监管系统开展非现场巡查,发现车辆粤B****3在道路行驶过程中排气管有冒黑烟,执法人员立即对负责该车辆检验检测的深圳市某检测站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现场调阅汽车尾气检测视频资料,发现该检测站对车牌为粤B****3的车辆进行汽车环保定期检验时,使用的检测方法是加载减速法,在车辆空载、满载和负载80%时,车辆烟囱均出现明显黑烟。根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和《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被检测车辆现场观察有排放出明显的可见烟度,必须停止检验并判断排放检验不合格,但该检测站仍为该车辆出具检验结果合格的报告。
 
查处情况:该检测站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规定的排气污染检测方法和排放标准进行检测,并出具客观真实的检测报告”的规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2021年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
 
案件启示:机动车检测机构是把住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的关口,专业检验检测机构操作造假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行为性质恶劣,既会影响市场的公平竞争,也会造成环境污染。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严格把好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的关口,通过视频监控手段,实现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
 
图为系统抓拍到车辆粤B****3冒黑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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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第六批
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