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对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提出和牵头起草的《建筑施工光污染监测技术指南》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专家审议,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订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时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通知原文:关于《建筑施工光污染监测技术指南》团体标准立项公告/u_file/photo/20260715/0ccae126a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