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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12 14:49:03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查处行为,明确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编制《关于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同步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 仇鹏
  电话:(010)65646383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关于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u_file/photo/20261014/007ac61d29.pdf
《关于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u_file/photo/20261014/6456002685.pdf

来源:生态环境部